5月28日,交通运输部举行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吴春耕对于记者提出的不久前公布的《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中对存量用户资金设立了半年的过渡期表示,加强用户资金管理之后不会降低目前的退款效率。
吴春耕表示,《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汽车分时租赁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的用户资金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也充分考虑了资金管理过程中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例如要求运营企业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存管用户资金,与存管银行、合作银行和支付服务机构签订资金存管、支付服务协议,同时,为提高用户资金的退款效率,要与存管银行、合作银行实现相关信息系统的对接。这些前期准备工作都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时间。为确保各项政策顺利实施,《管理办法》提出对发布之日前收取的用户资金纳入管理设定6个月的过渡期,时间延长至2019年11月30日。